首页 > 河佳财务新闻

广州代开打车发票-代开广州交通费发票『代开票进入网站』河佳财务代理

广州代开打车发票-代开广州交通费发票『代开票进入网站』<餐饮票><住宿票><建筑材料><商品销售><租赁租房><广告设计><办公用品发票等>所开票可查验, 诚信可靠﹣专vwuwsehyg开北京发票,开上海发票,开深圳发票,开广州发票,开杭州发票,开南京发票,开苏州发票,开成都发票,开武汉发票,开无锡发票,开重庆发票,开长沙发票,开天津发票,开郑州发票,开济南发票,开西安发票,开青岛发票,开合肥发票,,

郑州开酒水发票

【问题】取得销售许可证已超三年仍未销售完 是否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取得销售许可证已超三年仍未销售完毕,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开办期企业税务备案流程包括哪些?

编辑-luguyrj

财税新闻

更多 >>

行业税收

更多 >>

行业信息

更多 >>